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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与北京市通州区明峰社工事务所举行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签约仪式

2019-11-13

2019年11月12日,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与北京市通州区明峰社工事务所在学院会议室举行了“内蒙古大学与北京市通州区明峰社工事务所举行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签约仪式。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哈斯额尔敦与北京市通州明峰社工事务所总干事梁峰共同签署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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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签约仪式的人员有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党总支书记王俊玲、副院长哈斯额尔敦、社会工作学系系主任孙丽敏、实习带队老师吴英杰,北京市通州区明峰社工事务所总干事张殿明、总干事梁峰、质控部主任李培年、项目主管陈雪皎等。

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党总支书记王俊玲首先表达了对北京市明峰社工事务所一行人员的欢迎与感谢。随后,王书记介绍了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的学院概况、师资队伍、社会工作学系近几年的学生实习实践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王书记希望在全校上下正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大学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工作的背景下,能与北京市通州区明峰社工事务开展合作对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学院副院长哈斯额尔敦对社会工作学系的情况进行简要介绍,表达了内蒙古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在学生实践方面的需求,并对今后的合作提出一些要求。社会工作学系系主孙丽敏老师对探索研究生联合培养、实习内容等方面与北京市通州区明峰社工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探讨,也对今后合作上的细节问题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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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探讨

北京市通州区明峰社工事务所总干事张殿明与质控部主任李培年详细介绍了北京市通州区明峰社工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工作项目的开展情况等。总干事梁峰与学院党总支书记王俊玲就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践中时间、适应情况的方面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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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探讨

通过深入交流,双方就实习基地建设、实习等多方面事宜达成一致,正式签署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协议书”。双方表示今后会加强沟通,开展深度、长期和有效合作,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提升专业实力,以更好地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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