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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汉语授课)

2016-08-17

校内专业代码030302

一 、专业简介

    内蒙古大学社会工作专业2003年设立,2004年招生,2011年开始招收蒙古语授课本科生,2014年设立专业硕士学位点。社会工作专业目前在职教师9人,其中副教授2人、讲师7人,7人具有博士学位,分别毕业于日本名古屋大学、日本一桥大学、清华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等学府,1人在读博士课程。社会工作专业的实验实习平台有与自治区民政厅合作共建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与研究基地、11个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和1个面积200㎡的个案小组一体化的专业实验室。内蒙古大学社会工作专业是全国唯一用少数民族语言培养专业人才的重点大学,建有民族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和牧区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基地。专业教师队伍研究发表了多篇民族社会工作、牧区社会工作研究方向的著作和论文。内蒙古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攻关“民族社会工作和牧区社会福利”方向的调查研究,为北方民族地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社会保障福利体系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智库支持的作用。

二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民族地区文化传统和社会福利相关知识、系统掌握社会学知识和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技能以及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具备较强的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社会工作领域高素质应用型管理人才。为民族地区乃至全国培养能够担任民族事务相关工作、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咨询服务工作、行政、事业、企业、社会组织的相关工作岗位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分析能力;

(二)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有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和社会工作研究影响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能力;

(四)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善于运用社工理论、知识和方法帮助困难群体走出困境,从事正常生活并获得发展;

(五)掌握国家有关民族和社会政策法规的知识,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六)熟练掌握阅读写作能力以及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能够进行日常外语交流和阅读专业外语资料,掌握一门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七)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

、主干学科

    社会学学科

、专业类基础课

    社会学概论、社会政策、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民族社会学

、专业核心课程

    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伦理、社会福利思想和制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社会工作行政、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社区工作

、科研训练与实践教学环节

科研训练环节主要由参与国家和校级创新创业训练、本科生导师安排的科学研究训练和学年与毕业论文写作三部分组成。

(一)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为12学分,要求参加不少于700小时的专业实习。专业实习由课程实习和岗位实习两部分构成,其中课程实习不少于220小时,岗位实习不少于480小时。岗位实习分集中式实习和分散式实习。集中式实习,是指在与学院签订协议的社会工作机构和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习。分散式实习,是指自行联系各地方民政部门、民间团体等专业对口岗位进行专业实习。

(二)毕业论文。毕业论文为4个学分。在学期间,学生须进行两次学年论文撰写,时间分别为二年级夏季学期和三年级夏季学期。两次学年论文不计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学生自四年级秋季学期开始撰写,四年级春季学期进行论文答辩。

、修业年限

学制4年,修业年限为3-6年。

九 、毕业学分要求及结构

社会工作专业准予毕业总学分为148学分,其中

(一)通识教育课54学分,占总学分的36%;专业教育课94学分,包括专业类基础课20学分,专业核心课23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专业方向选修课27学分,科研训练与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12学分,占总学分的64%。

(二)专业教育课中,必修课67学分,占71%,选修课27学分,占29%。

(三)必修课中,通识教育课42学分,占38%,专业课67学分,占62%。

(四)实践教学环节12学分,另加实务类模块课程实习9学分和理论类模块课程实习8学分,两个模块分别占总学分的14%和13%。

十 、授予学位

    完成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并符合学校有关学校授予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十一 、教学计划表

见附件1

十二 、其他要求

    留学生来华学习按照《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和内蒙古大学外国留学生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