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大学奖助学金工作条例(试行)》(内大发【2016】54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管理办法》、《内蒙古大学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内蒙古大学笹川良一优秀青年奖学金评选细则》(内大资助【2017】41号)和《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内大发【2016】55号)的要求学院的评选工作统一部署,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于2018年9月20日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研究生各类奖学金。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及学生代表共计13人担任本次答辩的评委。
评审工作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笹川良一优秀青年奖学金与光华奖学金等大额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经过前期的个人申报和学院初审,共有21名候选人参加了今天的答辩环节,答辩会由杨常宝老师主持。答辩方式由现场答辩和视频答辩两个部分组成。答辩伊始,由杨常宝老师宣读了答辩要求和评分规则后,参加答辩的各位同学按照年级顺序进行答辩,参加的同学从学习情况,社会实践,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各个方面面对自己的申请理由进行了陈述。经过答辩委员会老师们的打分和审核讨论后确定了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们的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笹川良一优秀青年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名单。
第二部分在学生个人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评审小组成员的认真审核与打分环节后确定了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名单。
经过长达六个小时的答辩与审核工作之后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