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国家文物局《关于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12]14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教育部〈关于积极做好教育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普发 [2013]5号)精神,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组织工作人员,顺利完成了我校民族博物馆可移动文物普查相关工作。2016年8月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办项目部负责人李丽雅研究员亲临民族博物馆指导文物普查工作,对我馆完成情况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就博物馆今后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办项目部负责人李丽雅研究员(右一)
民族博物馆此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自7月7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历时一个多月。此次普查共拍摄上传文物(以及相关数据)642组,834件。对每件馆藏文物进行正视、俯视、侧视、全景、局部和底部等不同角度拍摄,并对每件文物的编号、名称、年代、文物类别、质地类别、实际数量、通长、通宽、通高、质量、文物级别、文物来源、完残程度、完残状况、保存状态、入藏时间范围和入藏年度等信息进行了详细的测量整理和录入。
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现场
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现场
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现场
通过此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我校民族博物馆主要馆藏文物正式进入国家文物局电子化管理平台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本馆馆藏文物的文字、图片信息,向全面实行电子档案管理以及数字化博物馆建设奠定了基础。
馆藏文物
馆藏文物
(青斯琴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