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在选拔拔尖创新人才过程中,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和规范,根据《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实行考生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考核,学校审定、录取,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
一、 组织办法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研究方向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教授组,监督落实本单位“申请-考核”制工作。教授组由不少于5名的教授组成,负责审查评估考生的申请材料和组织面试考核,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在选拔中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导师范围
列入内蒙古大学2021年民族学专业博士生招生目录的博士生导师。
四、选拔范围及条件
1. 面向应届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毕业生。
2. 基本要求:符合《内蒙古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博士报考条件,并且要求无工作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
3. 外语水平要求:符合《内蒙古大学2021年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的外语要求。
4. 发表文章要求:中文核心期刊(CSSCI)、蒙古文核心期刊(《内蒙古大学学报》(蒙文版)、《内蒙古社会科学》(蒙文版)、《中国蒙古学》),或教授委员会认定的国内外学术期刊论文一篇(包括一篇)以上。
5. 培养类别:录取考生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转入学校。
五、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环节,具体如下。
1.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电子版。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考生须于单位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寄、送均可: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大学路235号,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务办公室,吉日木图,0471-4996369)。
(1)《报考内蒙古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报名登记材料一览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代表性论文成果复印件;
以上提供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招考录取资格。
2. 材料审核
教授组、研究生教学秘书或辅导员参与审核。综合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获奖以及政审材料等,给出材料评审结果意见。
汇总所有考生材料审核结果,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单位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3. 综合考核
教授组综合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4. 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示“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 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通过国家录取检查并将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监督和复议
学院领导小组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对学院申请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必要时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视和监察。
七、 其他
其它未尽事宜,按《内蒙古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