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学校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改革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模式,激发办学主体活力,健全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推动规模扩大与内涵建设相协调,探索建立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招考新机制,根据《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结合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实行考生申请、培养单位考核、学校审定、录取的招生模式。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由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教授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的“申请-考核”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制定学院(中心)“申请-考核”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中心)“申请-考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改革创新、开放融合的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树立科学评价导向,规范并发挥导师主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机制。
(二)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方式
(一)直接攻博: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推免生,具体招生专业和名额、报考条件、复试录取等详见学校实施直接攻博及复试相关办法。
(二)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内蒙古大学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
(三)“申请-考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试、择优录取的程序报考录取。
四、招生批次
招生批次根据生源和招考实际状况确定,具体学院、导师招生批次详见相应招生批次工作通知。各批次均可实行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具体招生方式见专业目录。学院(中心)自行组织各批次招考录取全过程,材料寄(送)、考核安排等见学院(中心)“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1.第一批次
仅招收普通计划,面向硕博连读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日期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展。
2.第二批次
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各类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前一批次招生情况,在调整名额分配后,剩余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开展。
五、实施范围
普通计划、专项计划均实行“申请-考核”方式,列入内蒙古大学2026年民族学专业博士生招生目录的博士生导师接受“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
六、招生范围和条件
(一)招生范围为已获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同等学力考生,须符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单位实施细则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且所报考专业语种的外国语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英语:
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2005年以前的成绩为“合格”);
②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
③雅思≥6或托福≥80或GRE≥260;
④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四级及以上。
日语:
①全国大学日语四级成绩60分及以上;
②专业日语四级及以上。
俄语:
①全国大学俄语四级成绩60分及以上;
②专业俄语四级及以上。
(二)以本科学历报考须符合同等学力学业能力基本要求: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并工作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录取当年入学时)以上;
②外语水平要求同上;
③正式修过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并由所在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④在近三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网报截止日)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五篇学术论文,并经学校有关专家评审,确认已达到所报考专业硕士水平;
⑤加试(笔试)政治及两门硕士专业基础课。
(三)考生攻读硕士学位学科(专业)应与其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密切相关。
(四)通用条款见《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七、招生程序
包括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录取等环节,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考生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的材料发送至ndmsy2@163.com;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的材料发送至mgxzx@imu.edu.cn,并提交报考材料(寄、送均可),所交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将取消招考录取资格。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网上报名时间:第一批次网上报名及缴费日期:2026年1月8日—1月20日。第二批次网上报名及缴费日期:预计于4月下旬开始,根据教育部下达实际招生计划进度确定公布。
考生须于学院(中心)实施细则规定时间(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中心)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寄、送均可)。第二批次申请事宜均以学校通知内容为准。
具体材料包括:
(1)《报考内蒙古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报名登记材料一览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具有教授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提供学术训练和科研实践证明材料。
邮寄材料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之前。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务办公室207室;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471-4996369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教务办公室研究生楼516室;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471-4996494
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材料审核
学院(中心)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本单位学科、专业或导师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研究生教学秘书参与审核。综合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科研成果、科研获奖以及政审材料等,给出材料评审结果和意见,确定考生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中心)对外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期5日。
(三)综合考核
学院(中心)组织有报考导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综合考核专家组”。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合理设计考核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加强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的综合评价,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核,确保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安全保密。做好综合考核环节的各项考核记录,并留有影像材料,存档3年。
1.考核形式结合采用笔试、面试进行。其中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现场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及外国语口语测试)。外国语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知识与技能运用以及进行听取、理解和口头交流的能力,外国语考核成绩合格线为20分。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加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及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
考生综合考核总分由各考核科目成绩乘以相应权重系数后累加构成(总分不计加试科目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可大于100分)。综合考核的基本合格线要求为,普通计划考生各考核科目成绩(四舍五入取整后)均达到该科目满分的50%。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中心)公示,公示期5日。
2.考核方式见下表: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现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国语口语测试40分、专业课60分)*5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中心)根据报考志愿和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收取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中心)根据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日。
(六)录取
“申请-考核”拟录取考生须通过国家录取资格检查后方可正式录取。
八、监督和复议
(一)通用条款见《内蒙古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二)学院(中心)领导小组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对学院(中心)“申请-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必要时选派专门人员到考核现场巡视和监察。学院(中心)受理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和联系人分别为0471-4996369 苏老师、0471-4996494梁老师。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务办公室207室、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教务办公室研究生楼516室。
九、本实施细则由学院(中心)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