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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组织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主题党日活动

2021-02-12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推进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于2021年2月11日,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开展主题党日学习活动。本次会议由苏日娜老师主持,本科生党支部全体成员参加,由于正处学生寒假期间,采取了腾讯会议的方式。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会议第一项:在苏日娜老师的带领下,全体党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广泛开展相关条例政策宣传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不仅内容丰富,而且亮点纷呈:

一是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殷切期望;

三是弘扬了法治精神体现了法治理念;

四是彰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

五是突出了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重要地位;

六是把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基础;

七是规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形式和主要内容;

八是明确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机制。


会议第二项:党员们从多角度对条例展开讨论,发表自身的学习成果。                        

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是相互离不开的,在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前提下,我们应该传承我们的传统习俗、传统文化、发展我们的民族教育。同时,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进一步推进我们自治区的民族团结,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共同承担振兴中华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会议第三项:苏日娜老师对本次党日活动进行了总结,她指出,我们要解读宣传好、贯彻落实好民族团结的条例、政策,各族之间要相互了解、相互帮助、相互尊重和包容,共同建造美好的生活氛围,开创民族团结稳定、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条例的施行必将推动全区上下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逐渐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扎根在各族人民心中,凝聚起内蒙古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